记者 文超群
昨日,记者从山西省邮政管理局了解到,我省将下放两项审批至各市邮政管理局。这两项审批分别是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审批、邮政企业停止办理、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特殊服务业务审批。
据了解,以往邮政营业场所的审批、邮政企业停办等邮政普遍服务的各项审批都要通过各市邮政管理局再向省邮政管理局上报,被批准后才能进行各项业务的开展。审批权力下放至各市局,不但程序上简单了,而且节约了很多时间,有利于我省邮政普遍服务的顺利开展。
省邮政管理局采取了四项措施,确保审批下放工作的规范。省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详细了解企业营业场所管理情况后,邮政管理局制定了详细的指导意见,明确普遍服务营业场所是邮政服务基础平台资源,科学保护利用基础平台资源。省邮政管理局还将对各市局进行指导监督,市局也会对省邮政管理局进行监督。
下一步,山西省邮政管理部门将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局修订发布的“两个规定”,通过规范实施“两项审批”,推进依法治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