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会议对《安徽省邮政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分组审议,草案修改稿加强了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根据规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泄露或违法提供,否则,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快递泄露用户信息最高罚5万
另外,根据修改稿,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泄露或者违法提供用户使用邮政服务或者快递服务的信息。应当建立运单实物及电子数据档案管理制度, 采用技术措施保护用户信息安全。违者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邮政专车可减免通行费
根据修改稿,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辆,在确保安全和不影响正常交通情况下,允许其在禁行路线临时通行、在禁停地段临时停靠。经省邮政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定带有邮政专用户标志的邮政普遍服务邮运车辆,通过本省收费的公路、桥梁、隧道时,减免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