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玮 黄善娟 记者 黄媛媛
根据相关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生活污水排放达不到现行规范要求的内河运输船舶,将不得进入“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等主要干支流高等级航道航行。记者昨从扬州地方海事局获悉,为积极推进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改造,目前全市539艘内河船舶全部实现“绿色升级”。
按照年初的调查统计显示,全市范围内确认参加“十二五”期间生活污水防污改造且符合补贴条件的共有539艘船舶。相关负责人表示,扬州地方海事局强化与船型办、船厂等部门的沟通对接,以协调互动、共同推进的良好合作机制推动了船舶防污改造工作顺利进行。据悉,扬州地方海事部门将继续做好后续改造补贴资金审批、发放等各项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目前,首批财政补贴资金已在仪征发放,总计12艘船舶、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