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韩超
日前,中韩、中澳自贸协定生效,外贸企业积极申请原产地证书。厦门检验检疫局提醒企业,已于2015年12月20日前出运但目前仍在途的货物同样可以补签优惠原产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于12月20日正式生效,即日起中韩双方逾90%产品可逐步实现零关税,中澳双方100%产品将逐步进入零关税。
协定的实施受到厦门辖区外贸出口企业的积极响应。从12月20日到12月22日的短短两天时间内,厦门检验检疫局象屿办事处共收到岛内13家企业提交的中韩自贸区原产地证书申请27份,累计货值259万多美金,还有18家企业提交的37份中澳自贸区原产地证书申请,累计货值152万多美金,预计共可为企业减免关税近30万美金。
值得注意的是,中韩中澳自贸协定还分别为已于2015年12月20日前出运但目前仍在途的货物制定了补发原产地证书的条款,各出口企业可分别于2016年3月19日前和2016年6月19日前为符合原产地标准的“中国制造”在途产品申请补发中韩、中澳原产地证书。
在此,厦门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出口企业,应积极利用相关条款,在有效期内及时申请补办原产地证书,主动享受协定带来的关税减免待遇,领取自贸协定优惠大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