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为了支持企业扩大出口,国家质检总局继续免收出口商品法定检验费用,凡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报检的所有出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境检验检疫费。此外,免收各类原产地证签证费用。在该政策下,去年,包头检验检疫局为出口企业减免各项费用逾200万元。
记者了解到,包头检验检疫局在门户网站、申报大厅等处向检验检疫相对人公示和宣传免收政策,让辖区内企业,特别是出口企业掌握和利用优惠政策促进出口。据统计,2014年包头检验检疫局共免收各类出口商品检验和签证收费达201.6万元,惠及企业近百家。
另外,国家质检总局下发通知,从2015年1月1日起,暂停出口商品法检收费,也就是说,出口企业可以继续享受这一优惠政策。(记者 吴艾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