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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新加坡“海关AEO互认”3年来成果显著

www.jctrans.com 2015-12-18 14:43:00 凤凰江苏

导读:12月18日,由海关总署举办的中国-新加坡“经认证的经营者(AEO)”项目互认说明会在南京举行。

  12月18日,由海关总署举办的中国-新加坡“经认证的经营者(AEO)”项目互认说明会在南京举行。来自中新苏州工业园区、中新天津生态城、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等所涉及相关进出口企业,以及其他从事中新贸易的企业200余家共310名代表参加了说明会。

  据悉,今年11月7日,在国家主席习近平和新加坡总理李显龙的见证下,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在新加坡与新加坡财政部部长王瑞杰共同签署了新修订的中新AEO互认安排,并就扩大两国AEO互认对外影响力,打造互认合作“升级版”达成共识,此次说明会是落实两国海关高层共识的具体后续行动,主要推介宣讲中国与新加坡AEO制度以及商界如何从互认实施中受益等情况。此次说明会是海关搭建与商界合作交流平台的又一次有益的尝试,旨在让更多企业了解并认识到AEO认证所带来的好处,吸引更多守法高资信企业积极参与认证,为稳定和促进外贸增长注入新活力。

  AEO是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的简称,即“经认证的经营者”,由世界海关组织所倡导,旨在通过构建海关与商界合作伙伴关系,来实现全球供应链贸易安全与便利的目标。两国海关实现AEO互认后,本国企业出口货物到AEO互认的国家(地区)时,可同时享受到本国海关和对方海关提供的进出口通关便利,从而显著降低企业通关及物流成本,提高外贸竞争力。

  中国海关与新加坡海关于2012年6月签署了AEO互认,并于2013年3月15日起全面实施互认,这是中国海关对外签署并实施的第一个AEO互认。

  互认实施近三年来,双方AEO企业同时享受到两国海关提供的降低查验率、简化海关手续等一系列优惠通关措施,有效降低了企业通关成本,各界反映良好。

  据统计,今年1-10月,中国AEO企业对新加坡出口额达157.5亿美元,同比增长21%,新加坡AEO企业对中国出口额达2.1亿美元,同比增长89%,均大大高于普通企业的同期出口平均增幅,反映出AEO互认对促进中新贸易的显著成效。

  近年来,中国海关大力推进企业信用管理改革,积极推行AEO制度和AEO国际互认,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企业日常管理的同时,落实对诚信守法企业差别化的监管措施,努力实现“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

  当前,中国海关正在将AEO制度实施与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区海关的AEO合作,促进国际供应链“互联互通”,支持外贸企业发展。截至目前,中国海关已分别与新加坡、韩国、中国香港及欧盟等4个经济体海关签署并实施了AEO互认,对上述31个国家(地区)的出口额已占出口总额近40%。海关总署还借助海关热线电话、网上在线访谈、政务微信微博等多种渠道,通过举办AEO说明会和国际研讨会等方式,多角度、多层次地宣传和推介我国AEO制度及国际互认情况,引导和激励企业诚信、守法、安全经营,为守法企业在境内外通关开辟更多的“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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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中国,新加坡,海关,AEO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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