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潘俊强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获悉:山东日前制定出台了《山东省京杭运河航运污染防治办法》并将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山东省内河航运事业快速发展,目前全省有内河水运企业226家,2014年内河港口吞吐量完成7453万吨。京杭运河作为山东省内河航运的主干道,水上运输活动频繁,尤其是南水北调东线一期主体工程完工通水,京杭运河航运污染防治工作更显迫切。《办法》明确了航运污染防治管理体制,解决了实践中航运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主体不明确、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另外,对防治船舶污染、港口污染也作出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