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钊
11月3日,满洲里海关在满洲里公路口岸旅客检查通道查获一起违规携带超量外币案件,缴获未向海关申报的俄罗斯货币67万卢布。目前,满洲里海关缉私局已对该案行政立案调查。
据满洲里海关缉私局办公室科长张克军介绍,这是该关今年查获的第10起违规携带卢布进境案件,已累计查获超量携带的卢布699万。为加大对超带外币出境行为的查缉力度,满洲里海关与满洲里边防检查站、满洲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口岸管理单位加强执法合作,重点打击不法旅客利用进出境渠道进行洗钱、大额货币走私和逃汇等违法行为,维护国家正常经济秩序。
根据海关相关规定,中国公民出入境、外国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携带的货币限额为人民币2万元,外币现钞折合5000美元,超过这一限额要填写《海关申报单》并选择海关红色通道向海关申报。如果超量携带货币出入境又未向海关申报的,海关查获后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据了解,我国一直没有将卢布列入可自由兑换货币,所以长期以来,海关没有将卢布纳入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中。但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中俄贸易的日益频繁,卢布在中国银行、哈尔滨银行、汇丰银行已经开始挂牌交易,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如有银行挂牌收兑其他货币,也应纳入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范围”。
为了方便进出境人员的对外交往,规范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行为,打击洗钱、货币走私和逃汇等违法犯罪行为,近两年来,满洲里海关采取多项措施加大了卢布进出境的监管力度。通过在进出境通道按放法律宣传栏、发放法律宣传单等方式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提醒旅客自觉遵守。加大查验检查力度,提高旅客行李物品的人工查验比例,通过对违法行为的教育惩戒有效规范卢布进出境秩序。
针对旅客超量携带货币进出境的情况,满洲里海关提醒:旅客出入境前最好提前了解海关规定,不要超量携带货币;如有疑问可拨打“12360”满洲里海关服务热线咨询,或者在出入境时向海关工作人员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