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湛江海关“主动披露制度”宣讲会上了解到,今后企业如主动如实向海关披露自身存在问题,海关将根据主动披露问题性质,酌情减轻处罚。
该关稽查处负责人介绍说,企业主动披露是指企业对照海关监管要求,通过自我检查,主动将存在问题报送海关的一种管理方式,主要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海关发现前,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现存在不符合海关监管规定的情形,主动、如实地向海关报告;二是海关在实施稽查过程中,企业在《稽查通知书》所列稽查范围之外发现存在不符合海关监管规定的情形,且海关尚未掌握其违反规定的相关事实,主动如实地向海关报告。他表示,通过主动披露,可进一步引导进出口企业守法自律,提升企业自身内控“免疫力”,同时提高海关整体监管效能。“企业既解决了实际问题,得到了实惠;海关也降低了行政成本,真正实现关企双赢。”
目前湛江海关已向湛江、茂名两地多家进出口企业宣讲了该项主动披露制度,企业反响热烈,已有8家企业提交自查报告;其中有3家企业共补缴税款87万元,湛江海关根据有关法规,为上述3家主动披露企业全额免除滞纳金4.6万元,其它5家企业正在有序办理中。
(丁伟江 张华 张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