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印度尼西亚发布《关于进出口新鲜植物源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对出口印度尼西亚新鲜植物源性农产品建立严格的准入体系、监控措施和安全限量标准。
芦柑是漳州出口大宗产品,年出口量约5万吨,主要贸易国之一印度尼西亚占了约5成份额,2013年以来,印度尼西亚即以实蝇为由对我出口芦柑采取了加严管理要求:必须进行针对实蝇的有效处理(冷处理或熏蒸),我局均作出有效应对,确保了我输印尼芦柑贸易正常且出口量未降反增。
为保证该规定实施后贸易仍能正常进行,避免企业经济损失,漳州检验检疫局加强宣贯工作,提醒企业提前做好相关准备;摸清企业注册果园GAP体系建设和认证情况,帮扶企业建立相关GAP、GHP或GMP体系并向印尼申请认证;摸清果园在用农药、生长调节剂和重金属污染情况,比对新规定的安全限量标准,确定用药清单并开展监控普查工作。
(通讯员:陈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