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一雪
9月1日,检验检疫“通报通放”监管模式全面实施,这意味着我市进出口企业突破地域限制,可在全省任意一家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商品进出口业务。今后,我市进出口企业可根据需要选择省内任一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缴费、放行、领取证单等手续。
这一新模式带来了许多新变化。据了解,通报通放”模式是检验检疫机构服务开放型经济发展推出的一项创新业务模式,新模式实现“就近报检、就近缴费、属地施检、结果互认、就近放行”的便利化目标。其工作模式包括“通报、通收、通检、通放、通签”五个方面的内容,覆盖了报检、计收费、检验检测、签证和通关放行等检验检疫业务全流程,通过对业务管理模式的改革和信息化系统的技术改造,将原来在产地和口岸机构之间需要的两次报检、两次查验、两次签证简化成一次完成,打破了全省11个地市和10个分支机构行政区域和机构辖区界限,真正实现了全省检验检疫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执法互助和监管互认。
同时,新模式将大大提升检验检疫工作的智能化、电子化水平,减少企业申报环节,简化检验检疫程序,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加快货物验放速度,促进贸易便利化,还将进一步优化全省口岸通关环境,促进口岸物流业发展,提升竞争力,更好地发挥口岸对内地的辐射带动作用。
据初步估算,实行“通报通放”模式后,每批进出口货物平均缩短通关时间3天,约1500元的集装箱滞港、仓储费用,加上简化申报次数带来的交通费和人工费,每批货物将节约2000元左右的成本。企业将切实得到实惠,政策效应尤其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