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倪
启运港退税政策将正式扩围至8个港口。
8月14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税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9月1日起,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将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的启运地口岸扩围到8个港口,分别为南京市龙潭港、苏州市太仓港、连云港市连云港港、芜湖市朱家桥港、九江市城西港、青岛市前湾港、武汉市阳逻港、岳阳市城陵矶港,出口口岸为上海洋山保税港区,运输方式为水路运输。
《通知》指出,今后从这些启运港报关出口,并由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承运,从水路转关直航运输经上海洋山保税港区离境的集装箱货物,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
对此,接受中国经济时报采访的专家表示,这意味着今后从这8个启运港运抵上海洋山保税港区中转至境外的出口货物,一经确认离港,企业即可在当地办理出口退税,在降低了企业物流成本的同时,也压缩了退税时间,极大地方便了企业。
扩容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利好外贸企业
启运港退税政策制度是指国内货物只要确认发往该港,即被视同出口并办理退税。这是实际意义上的“境内关外”,虽然港口位于国境内,但是却类似于单独关税区,进出区视为进出口,执行有别于境内的关税政策。
经记者梳理发现,早在2012年8月,武汉港和青岛港就享受启运港退税政策。2013年9月,《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文件公布,其中提到“完善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适时研究扩大启运地、承运企业和运输工具等试点范围”。今年年初,财政部门召开“启运港退税政策调研会”,重点研究扩大启运地等相关问题。
“此次三部委联合决定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的措施,既是对于之前在上海自贸区内实行的群港推进政策试点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同时也是对海关施行区域通关一体化政策的进一步有力落实。”商务部研究院综合战略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张莉日前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
在张莉看来,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范围的作用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
首先,有效提升上海自贸区包括洋山保税港的货物流量及进出口量。总体来看,上海自贸区内服务贸易偏多,货物贸易、进出口贸易方面虽也有着诸多优惠便利政策,但实际货物进出口量却不大。“通过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范围,将有效增加洋山保税港的货物流量和出口量,使其运作范围更加广,既有利于将其打造成国际化的港口,也有利于上海自贸区政策进一步扩及更多的地方和企业。”
其次,此次启运港退税政策扩围的港口都处在长江经济带,这也标志着我国区域发展实现更为全面的战略推动。“如今长江流域的贸易增数日趋下降,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范围将有利于长江经济带贸易量的增加,此次扩围的这些港口今后也将极大地提升长江经济带的运输能力及贸易发展能力,从而为整个长江经济带及沿海地区的进出口贸易带来较大幅度的提增。”张莉也表示,与此同时,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也与我国正在推进的“一带一路”区域发展战略形成呼应,从而进一步强化我国区域大发展的格局。
第三,将推动通关便利化政策真正落到了实处。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范围不仅体现在缩短这些港口的报关退税周期,也使得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很多灰色成本大幅减少。而通过在其他启运地口岸报关,再经过洋山保税港经转,也让企业有了更多选择,使企业运作更为灵活、便捷。同时,政策也规定,要由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承运,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外贸企业的成本,提升了外贸企业的利润空间。
最后,通过政策措施在长江经济带的运行试验,今后很可能将上海自贸区的优惠政策进一步扩容,在全国更多地方进行推广。“这也是对目前我国尚未再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一种均衡。”张莉表示,如今很多城市都希望能够在本地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而通过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范围,也等于在货物贸易层面将上海自贸区的范围进行了扩大,使得相关启运港地区都能够享受到自贸区的优惠政策。
“从近期海关采取的一系列政策可以看出,我国现已形成一整套的推动贸易便利化,促进外贸发展的措施和系统性的政策体系,通过在各个层面逐步推动,形成联动效应。”张莉概括道,一方面,我们已可看出,我国的外贸支持政策正在不断地加强、完善,并由原来较为零散的各个部委实行独自政策,转为各个部委之间更加紧密衔接地合作,且这种联动的合作机制正在逐步走向成熟。另一方面,外贸支持政策也呈现出逐步推动、层层推进的趋势,进而形成较为完善的贸易便利化综合举措,实现通关一体化。“总体来看,这都表明我国外贸政策已上升到了战略高度,根据战略来推动政策,这也是我国外贸体制完善的一个标志。”
张莉同时表示,今后在政策实施当中,也应重点关注可能伴随出现的问题。
“对于承运企业的资格认定应是今后应重点关注解决的问题。”张莉表示,过去在仅有武汉港与青岛港两个港口享受启运港退税政策时期,主要由两家航运公司负责承运。“此次《通知》指出要由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承运,但并未对‘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做出具体规定。”张莉进一步表示,对于今后应如何形成一个开放性的环境,如何更加市场化运行,如何避免这部分承运企业出现垄断现象等问题,都是今后在政策措施实施过程中须格外注意的。
助力长三角区域复制自贸区先行先试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8个启运地口岸中,有7个覆盖长江中下游省市,且都是长江经济带的沿线省份。对此专家表示,可以预见,启运港退税政策,将进一步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功能,通过专业化、规模化的港区建设,促进长江经济带中游地区与周边航运中心的联动发展。
“作为一种试验性的政策拓展,启运港退税政策对于未来我国出口退税的进一步发展,包括通关一体化的发展,都有着先行先试的重要作用。”张莉强调,此次启运港退税政策扩围主要集中在长江流域,将有利于推进长三角通关一体化。“事实上,此次扩大启运港退税试点范围政策本身即是通关一体化进程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张莉直言,由于目前政策并未涵盖长三角地区的所有港口,因此,达到完全意义上的通关一体化目标仍须一段时间的努力。“但我们有理由相信,今后政策将在目前8个港口的基础上,陆续扩展到其他更多港口。”
毋庸置疑,扩大启运港退税试点范围政策具有极为突出的先行先试战略性意义。而在张莉看来,先达成网络,再达成具体措施,进而在具体措施领域分步实行,从而形成数据与政策平台的共享,方能最终实现整个长三角地区的通关一体化。
对此,苏州太仓海关办公室主任戴舜生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公开表示,此次主要集中在长江流域的启运港退税政策扩围政策,对于推进长三角通关一体化十分利好。“苏州太仓港纳入了此次启运港,再结合此前太仓港与上海港合作,也将为苏州复制上海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戴舜生说。
据戴舜生出具的相关资料显示,苏州太仓港的经济腹地——苏锡常地区的外贸出口企业约60880家,年出口退税额约758.37亿元,其中,仅苏州出口企业的退税额就达470.77亿元。目前在上海港出口退税周期约30—40天,出现异常情况则要90天。如太仓港能够实现“启运港退税”,退税周期将缩短至10天,从而极大地提高出口企业的资金周转和使用效率,对苏南地区的外向型企业也起到积极的扶持作用。
对此,张莉表示,苏州当地对于共享上海自贸区优惠政策的需求和期望是很有可能实现的。“苏州与上海有着十分相似的特征,包括交通运输等诸多方面,今后将上海自贸区的范围扩大到苏州也是有可能实现的。”
但她同时强调,除了苏州之外,长三角区域的其他地方今后也同样有可能复制上海自贸区先行先试的措施。“自贸区的惠及措施是‘以点带面,再到片’,从而形成一个大范围的发展格局。”在张莉看来,可以肯定的是,不仅是在具有一定特色优势的苏州,今后在相邻的其他地方对于复制上海自贸区先行先试政策的目标也同样前景明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