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已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深化辖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宣传《规定》相关要求,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各负其责、服务民生”的安全管理基本原则,吉安市地方海事局积极开展《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宣贯的工作。
一是该局各基层海事处迅速组织海事执法人员加强对《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条文的学习,明确自身在渡口安全监管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
二是主动联系走访各涉渡乡镇政府、渡口管理部门、渡运企业,通过座谈、通报的形式做好宣传工作,明确各自职责和工作要求,共议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
三是对照《规定》要求,对辖区的渡口渡船开展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达不到《规定》新要求的,责成船方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落实整改,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相关政府及部门通报。
为更好的开展《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宣贯工作,该局还整理了一份《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中所涉及到的各级人民政府、相关单位、运营人及有关人员的职责清单,以利于各基层海事处在向政府汇报及向相关单位、人员宣贯时作为参考。
(郭路远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