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庞东梅
记者从海关总署获悉,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将从8月18日起在长江经济带的51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复制推广,之后陆续在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及全国海关范围内复制推广。
经海关总署授权,今年上半年上海海关对外发布了可复制可推广的“集中汇总纳税”、“保税展示交易”、“先入区后报关”等14项监管创新制度,近期又出台了5项新的企业管理方面创新制度,形成了“简政集约、通关便利、安全高效”的制度创新经验,并初步释放改革红利。
据记者了解,按照此前部署,9月3日起上述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将在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9月18日起,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外的地区复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