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汕头海关获悉,1-6月该关通过跨关区“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属地放行)”通关模式征收税款3542万元,比增33.4%。
据悉,“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是指符合海关规定条件的企业进出口货物时,可自主选择向属地海关申报,在货物实际进出境地的口岸海关办理货物验放手续的一种通关方式。该通关模式尤其适合两种企业:两头在外、大部分进出口在外地口岸的企业与主要通过转关运输方式出口的企业。企业通过“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通关模式可以简化海关手续,货物不必进入属地海关监管场所办理验放,不必办理转关手续,不必使用海关监管车辆,申报货物可以一票多柜,实现了跨关区物流的“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而“属地申报、属地放行”是“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模式的一种延伸和补充。
汕头海关主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属地放行)”通关模式,印制宣传材料在各业务现场发放,千方百计拓展税源;加快企业适用资格审核上报速度,加强与口岸海关的联系配合,确保货物通关畅通;把各业务现场“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属地放行)”通关模式的开展情况纳入该关基层建设考评内容,以科学管理促进推广工作的开展,并及时通报开展情况,加强指导服务。
“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属地放行)”实现了跨关区物流的“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使越来越多的粤东企业得以利用珠三角和海峡西岸强大的口岸资源和先进的物流服务,节约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目前,该通关模式可惠及粤东近5000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