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律管理能够促进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化,对于企业在海关的信誉等级的提高也有所助益,还将有助于提升地方投资软环境。为加强企业对即将试行的企业自律管理工作的了解,6月23日下午,厦门海关企业自律管理工作的首场政策宣讲会在漳州宾馆举行。本次宣讲会由漳州海关、市外经贸局共同承办,共有来自漳州、龙岩100家企业的代表参会。
作为试点海关之一,厦门海关在本次宣讲会解读了企业自律管理工作的具体政策。企业向海关报告在正常经营管理中发现自身存在不符合海关管理规定的问题或在海关稽查过程中主动发现存在不符合海关管理规定的问题,属于企业自律管理行为。据了解,6月份为企业自律管理工作的部署启动阶段,在这个阶段中,海关会向企业广泛宣传政策,引导和帮助企业开展自律管理。7至9月份为企业自律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阶段,届时海关会及时受理企业自报材料,解决企业自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海关将在10月后,结合企业自报材料,采取风险和随机相结合的方式,选取一部分企业实施必要的抽查复核。
对于主动自报漏缴税款并及时补缴税款的企业,海关将根据相关政策,免予补缴税款滞纳金。对于主动自报自身存在问题或有关进出口情况的企业,海关可不将其列入当年度常规稽查对象,或不将企业已自报的情况列入常规稽查范围,海关还将针对具体情况对相关企业开展政策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