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浙江台州检验检疫局检务处签发了浙江永耀灯饰有限公司申请的一般原产地证书,这是该局开展原产地证书电子化申办试点所签发的首份原产地证书。
原产地证是货物生产或制造地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是进口商减免关税的重要依据。此次产地证无纸化申报面向台州辖区所有企业,不设门槛和条件,以企业自愿为原则,出口企业只需向台州局提交“原产地证无纸化申办企业承诺书”,承诺其申报的电子数据真实、准确、有效,与产品实际情况相符,与相关单据内容相一致。除一些特殊情况外,如产品含有进口成分、产品涉及第三方发票等情况外,原产地证申办企业只需向台州局各签证机构提交一份缮制好的原产地证书即可办完签证手续,无须再提供出口商业发票副本、“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等一些纸质单据,即可快速取得原产地证书。
(郑敏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