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 曦 通讯员 王宜全 岳大鹏
5月27日,辽宁检验检疫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郑重宣布,出台全省“通报、通检、通放”检验检疫新模式等八项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举措。辽宁检验检疫部门支持外贸稳定增长方面率先作为,主动改革旧有管理模式,成功实现流程再造,将进一步提高辽宁地区贸易便利化水平。
国家质检总局、辽宁省政府对辽宁局这一做法给予充分肯定,辽宁省副省长邴志刚在辽宁局呈报的“辽宁检验检疫局支持辽宁外贸稳定增长措施”的报告中批示:“辽宁检验检疫局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工作部署,不断转变作风、调整职能,推进监管方式创新,及时制定出台了促进贸易便利化的八项措施,省政府予以充分肯定。希望结合国家质检总局的相关要求,把这些措施落到实处,为实现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目标、促进辽宁外贸大省建设作出新贡献。”
“三个转变”的辽宁版本
5月9日至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省考察工作时指出,装备制造业是一个国家制造业的脊梁,要加大投入、加强研发、加快发展,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
辽宁局迅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转变”的总要求,以加速改革推动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外贸大省建设。全国唯一全区免验的沈阳机床等4个工业示范区相继建成,并将“改革检验监管方式,推动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列入“八项措施”,逐步取消批次管理制度,以风险监测代替批次管理,发挥工业示范区引领作用,提升工业产品质量水平。
新闻发布会当天,东北地区首个省级出口汽车质量安全示范区正式揭牌运行,在国内首次推行八项进出口工业产品检验监管新模式。5月22日,辽宁局向国家质检总局报送了“贯彻‘三个转变’打造沈阳出口汽车示范区工作情况”的报告。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批示:“辽宁局沈阳出口汽车质量安全示范区做法值得肯定。”质检总局副局长孙大伟批示:“辽宁局积极探索,主动改革,着力于制度机制,建立了‘五大体系’。便利措施到位,产业提升有效,出口汽车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取得了可喜成果。”
便利通关的改革主题
“全面推进‘三个一’工作,提高通关效率”,“大力推进检验检疫集中查验,加快验放速度”,“大力提升大窑湾口岸检验检疫快速通关系统智能化水平,支持大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仔细研读辽宁局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八项措施,便利通关被摆在突出位置,凸显检验检疫部门改革的重点。
从4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和优化结构有关工作,到5月27日辽宁局“八项措施”的出台,前后不到一个月时间,是什么决定了检验检疫部门在这么短时间内的高效率?
事实上,“八项措施”的出台并非一蹴而就。以“全面推进‘三个一’工作,提高通关效率”为例,早在2011年,辽宁局就提出建设“全国最佳关检合作区”的构想,并逐步确定了与海关部门的联席工作机制。这种密切的合作关系,为去年下半年在大连、沈阳开展的“三个一”试点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使得“三个一”在辽宁地区的全面推行成为一种可能。
地方政府的支持同样不可或缺。5月26日,“八项措施”出台前一天,辽宁局局长崔茂森等人到辽宁省政府进行汇报,为“八项措施”顺利实施增添了重要砝码。邴志刚在辽宁局呈报的“建设质量标杆打造沈阳出口汽车工业示范区工作情况”的报告上批示:“辽宁检验检疫局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服务经济发展,积极推进沈阳出口汽车示范区建设,取得可喜成果。这对增强辽宁汽车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对外贸易的稳定增长意义重大。省政府充分肯定示范区工作经验,希望不断发扬光大,拓展新领域。”
聚焦“八项措施”,恰似检验检疫部门服务辽宁沿海经济带十六项措施的“升级版”,将目前进出口企业在通检环节面临的难题在最大程度上进行破解。实施“报检+查验+登记+放行”一站式检验检疫工作模式,加快口岸检验检疫快速通关系统研发建设,进一步扩大出境货物“无纸化”报检产品与企业范围等内容传递出的信号都是两个字——“便利”。对于辽宁外贸进出口企业来讲,这无疑是一个重大的利好消息。
先行先试的创新精神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深化改革。质检总局也做出了以改革创新精神“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部署。辽宁局的“八项措施”通篇贯穿着改革创新主基调,是对中央、质检总局改革创新要求的具体落实,彰显出先行先试的勇气。
5月22日,辽宁全省“通报、通检、通放”信息化系统正式上线成功。通过这套自主研发的信息化系统,辽宁地区外贸企业能够实现“企业申报-报检审单-检验检疫-证单签发-计收费”的全流程“检验检疫一体化”服务,最大限度地实现贸易便利化。
“‘三通’这项措施通过改革创新检验检疫业务管理模式,打破机构和行政区域限制,优化再造工作流程,实现全省各检验检疫机构信息互通、执法互助、监管互认。这是一场颠覆性的变革,在全国检验检疫系统属于率先而为。”辽宁局通关业务处负责人这样评价。
一石激起千层浪。从“要我改”到“我要改”,八项切实转变检验监管模式的创新举措,必将进一步推动检验检疫体制机制改革,在更广阔的范围内产生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