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4月1日起,新的《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简称新《办法》)将正式实施。除在统一管理、完善认证等方面进行了增加、修改外,新《办法》增设进口有机产品监督管理等内容。届时,未获我国认证的进口产品不得作为有机产品入境。
据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认证处乔华峰处长介绍,目前,山东获得有机认证的企业有738家,约占全国的7%。此外,共有108家国外企业获得国家有机认证。近年来山东口岸进口食品、农产品数量、批次逐年增加,2013年高达261亿美元。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进口有机产品时,需要认准统一的认证标志,如果发现或购买了假冒的进口有机产品,可通过以下三种方法进行投诉和举报:一是向认证证书上标明的认证机构进行投诉;二是拔打12365电话,向所在地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投诉举报;三是拨打国家认监委投诉受理电话010-82262671直接向国家认监委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