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昕 陈星华 黄伟德 姜保宇
降低进口货物查验率、简化进口货物单证审核、进口货物优先通关、设立海关联络员以及非常时期优先处置……根据双方签署的AEO国际互认安排内容,两国AEO企业出口到相对国的货物,可以享受上述多种通关便利。
4月1日起,中韩两国海关正式给予双方互认AEO企业通关便利。
降低进口货物查验率、简化进口货物单证审核、进口货物优先通关、设立海关联络员以及非常时期优先处置……根据双方签署的AEO国际互认安排内容,两国AEO企业出口到相对国的货物,可以享受上述多种通关便利。
更重要的是,随着我国海关在AEO国际互认方面的步伐加快,通关便利不仅给予中国外贸企业转型升级以更多助力,拥有国际信用“背书”的中国产品和中国品牌“走出去”后也将获得更多机会和空间。
品质“背书”提升国际形象
AEO是“经认证的经营者”(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的简称,是世界海关组织(WCO)旨在构建海关与商界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实现贸易安全与便利目标而引入的一项制度。
近年来,中国海关积极引进WCO这一理念,将AEO制度与国内企业分类管理制度实现对接转化,其中管理类别最高的AA类企业即为中国海关的AEO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20号)》,“我国海关接受韩国海关认证的进出口安全管理优秀企业为韩国的AEO企业,韩国海关接受我国海关认证的AA类进出口企业为我国的AEO企业”。双方海关相互给予对方AEO企业的进口货物简化进口货物单证审核等通关便利措施。
“兼顾贸易的安全与便利是AEO互认安排的核心内容。”海关总署稽查司企业管理处副处长邵伟坚告诉国际商报记者,海关对守法程度、信用状况和安全水平较高的企业进行认证、认可,从而给予其切实便利和优惠措施。“一方面是引导企业规范经营,确保贸易安全。另一方面则是通过与国际海关通行管理模式的对接,为自律守法的中国企业赢得国际通关便利。”
邵伟坚表示,成为AEO企业,意味着通关待遇的提升,企业减少通关时间、降低通关成本,从而能更进一步提高国际贸易竞争力。“获得国际信用‘背书’的中国AEO企业,在品牌推广、营销效应上更有优势,海外投资时的认可度也会不同。而随着更多中国优质企业被国际市场接受,也将提升中国企业和产品的国际形象。这是支持中国企业、中国品牌‘走出去’方面的重要制度设计。”邵伟坚说。
互认通关营造贸易环境
据了解,中国是韩国第一大贸易伙伴,韩国是中国第六大贸易伙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中韩双边贸易额为2742.5亿美元,同比增长7%。
北京现代在5年前就获得了中国海关的AA类企业认证,每年需要从韩国进口的汽车零部件货值超过20亿元人民币,大部分通过北京海关的朝阳口岸入关。在成为去年中韩海关AEO互认安排试点企业后,“查验率低、通关效率高”是企业最直观的感受。“对于从事中韩经贸的企业来说,这是对诚信经营者的鼓励和信任。”该公司进出口科高级经理黄名健表示,“报关员几乎是随到随走,通关过程不超过半个小时,极大提高了企业的运转效率。”而他们的出口产品在韩国也享受了相应待遇。
广州海关企业管理处处长叶涛也向记者表示,本次中韩AEO互认安排将使从事中韩贸易的企业享受到诚信守法带来的通关便利,鼓励更多的进出口企业开展对韩贸易。
为了对外贸易发展营造有利的国际环境,截至2013年底,中国海关分别与新加坡(2012年)、韩国(2013年)、中国香港(2013年)海关签署了AEO国际互认安排。
此外,邵伟坚告诉记者,目前中国海关与欧盟海关、中国台湾海关已完成AEO制度的书面比对和实地验证观摩,计划年内将完成磋商;中美两国的AEO互认磋商计划在2015年前完成。同时中国海关与俄罗斯、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也进行了AEO互认方面的接触,为将来开展AEO互认安排打下良好的基础。
海关总署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韩AEO互认安排虽然正式启程,但中国海关为推进AEO制度后续有效实施、促进贸易便利化落到实处、优化外贸发展环境的探索不会停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