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9月1日起扬州地区生产的所有出口食品100%加施检验检疫标志,扬州检验检疫局卫食科结合“百日风暴活动”期间及专项整治活动对出口食品质量工作的要求,制定计划、迅速行动,将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江苏检验检疫局的最新文件以最快的速度向企业宣传,将加强产品质量管理的举措落到实处,充分体现出加强产品质量管理的决心和要求。
为了在第一时间将上级文件要求直接传达给企业,该局卫食科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兵分两路,分别在宝应和市区召开全市出口食品企业检验检疫标志管理工作会议,在会上宣传贯彻国质检通[2007]378号、质检食函[2007]275号、苏检法[2007]354号等文件精神,并提出相关具体要求:企业指定标志专门管理人员;建立领用核销台帐;定期向检验检疫机构核销;严格按规定做好标志数量、号段的填报工作;严格管理好作废标志等等。在要求企业的同时,卫食科的检验检疫人员自身也加强了相关文件的学习和理解,从而保证检验检疫标志加施工作得到100%布置、100%落实、100%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