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罗洁琳 通讯员 狄鹏 罗本忠
近日,一艘载有6万吨巴西产黄大豆的货轮靠泊深圳赤湾港卸货。在卸货过程中,码头作业方报告该轮2号货舱内表层货物存在水湿结块现象,这是蛇口检验检疫局时隔三年后接报的又一宗黄大豆残损案件。蛇口检验检疫局最终确认该批残损货物的残损率为40%,并出具残损证书依法向外方索赔人民币36万元。
经现场查勘,确定货物残损原因是由于船舶在航行途中遭遇了大风浪,海水涌上了舱盖板,舱盖由于外力作用产生弹性变形出现缝隙,海水从缝隙渗入货舱,从而引起货物水湿受损。检验检疫鉴定人员对该批残损货物进行衡器计重,计得重量为262.2吨,货值高达90万元人民币。
经抽样送检,发现严重残损货物的品位明显下降。考虑到该批次残损货物已发生严重变质,已经不能用于榨油或改为饲料使用,蛇口检验检疫局最终确认该批残损货物的残损率为40%,实际损失重量为104.9吨,并出具残损证书依法向外方索赔,索赔金额为人民币36万元。
残损鉴定工作是口岸检验鉴定业务的一项重要内容,检验检疫机关出具的残损鉴定相关证书,对于进出口商、承运单位、保险等各方在履约和处理争议中,具有法律效力,直接关系到各方的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