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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 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新暂行办法实施

www.jctrans.com 2014-12-4 13:31:00 人民网(北京)

导读:今年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笔者从黄埔海关隶属东莞海关获悉,东莞海关结合12.4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主动走访了东莞部分进出口企业,普及新实施的《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钟哲 埔关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笔者从黄埔海关隶属东莞海关获悉,东莞海关结合12.4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主动走访了东莞部分进出口企业,普及新实施的《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据介绍,为全面构建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制度,12月1日起,海关总署制定的《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实施。

  按照《暂行办法》规定,今后在海关注册企业的管理类别不再分为AA、A、B、C、D类别,而是以“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为原则,客观反映外贸企业信用的市场认可度,将企业分为:高级认证企业、一般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和失信企业等四个等级。

  《暂行办法》融入了世界海关组织《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中关于AEO制度的理念,明确规定“认证企业”就是中国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适用我国与其他互认国家或地区海关所赋予的优惠待遇和通关便利措施。今后,“认证企业”出口产品将更具国际竞争力。

  为了让更多的企业详细了解海关新规,东莞海关结合12.4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主动走访了东莞德永佳纺织制衣有限公司、精成科技电子(东莞)有限公司等企业。

  为了给予小微企业发展鼓励,最新的分类标准对企业规模和成立时间的限制也相应取消,企业大小一视同仁。比如,《暂行办法》取消了评定企业上一年度进出口总值50万美元以上、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单及进出境备案清单总量2万票和3000票以上的规模标准,取消了新注册企业须适用当前信用等级满1年的时间条件。也就是说,只要企业诚信守法、规范经营,不论规模大小、成立时间长短,都有资格申请认证为高信用企业。

  “海关总署一直推进简政放权,这次出台的《暂行办法》着力简化了程序,减少了核批环节,缩短了办事时限。比如,高级认证企业评定时间仅需90日,办理时间较以前减少约3个月”,东莞海关副关长陈祖林说。

  据东莞海关介绍,认证企业将享受简化单证审核、优先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等便利措施,一般信用企业适用常规管理措施,而失信企业将受到海关严密监管。目前,在东莞海关注册的企业有AA类企业75家、A类企业484家,这两类企业将于12月1日分别自动适用为高级认证企业及一般认证企业。为加强动态管理,海关会按照相关规定每3年对高级认证企业进行一次重新认证,对于一般认证企业,海关将通过系统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动态监控和评估,并实行不定期重新认证。原B类企业将适用为一般信用企业,对于目前的C类和D类企业,海关将按照《暂行办法》重新审核并确定信用等级。

  “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是我们对企业信用管理的一个原则,这也是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完全一致”,陈祖林说,“我们就是要用这种有区别的通关方式,督促企业自觉接受海关规定,营造公平的进出口秩序,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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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国家宪法日,海关企业,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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