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笔者从浙江台州检验检疫局了解到,该局2013年共查验进口煤炭82批、重739.5万吨、货值51300万美元。其中,检出15批进口煤炭品质指标与合同要求不符,共计141.0万吨、货值9663万美元。
台州局积极探索完善检验监管举措,保障用煤企业生产安全。一是加强口岸硬件设施建设。将华能玉环电厂煤炭专用码头进口煤炭机械化采样的投运作为工作重点。于2013年9月正式实施进口煤炭机械化采样。此外,台州局新购入包括测硫仪、筛分组成机械筛等仪器设备。二是完善口岸规章制度建设。从工作细节处入手,针对检验环节衔接不畅、采样环节监督力度薄弱等问题,逐步制定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和作业指导书,明确部门责任,提高人员检验监管意识,全力把控重量鉴定、采样监卸、制样化验、报告拟制等各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三是规范企业贸易行为。一方面与企业加强沟通,帮助企业规范进口煤炭贸易合同的签订行为,增强合同对外方检测结果的约束力;另一方面,帮助新企业尽早、尽快了解行业特点,掌握行业标准、签约技巧。2013年,台州港进口煤炭贸易中无拒收条款的合同数量明显减少,双方约定的品质检测指标趋向合理。
(冯 涛 胡浩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