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伟杰 通讯员 宋怡 吴静
11月28日,记者从常德海关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12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常德海关将严格按照该《办法》对全市183家报关企业实施信用管理,失信企业将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常德海关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的《办法》扩大了管理对象的范围,不再局限于以往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和加工生产企业3类,而是将所有在海关注册登记的具备实施信用管理的对象均纳入信用管理范围,针对进出口货物供应链上的众多参与主体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办法》将企业的信用等级分为认证企业(包括高级认证和一般认证)、一般信用企业和失信企业,并对企业的信息采集和公示、对企业信用等级的认定做动态调整,不再沿用以往的AA、A、B、C、D等5种企业分类模式。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办法》充分体现了“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原则,这将是守法企业的福音,他们将最大限度的享受海关改革带来的红利。此次企业管理的改革较之以往更加公平公正,不仅取消了以往对高资信企业认定的一些限制条件,如报关企业报关单、进出境备案清单等票数的限制,进出口收发货人年50万美元进出口额度的限制,新注册企业满1年才能申请认证企业的年限的限制。这样一来,只要是诚信守法企业,无论规模大小,均能够申请高级认证,享受守法企业的通关便利。
与此同时,还简政放权简化程序:减少企业申请程序,除认证企业需申请外,其他企业信用等级的调整无需企业申请;下放了核批权限,目前企业信用等级由各直属海关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认定;核批时间由原AA类企业核批的6个月缩短到现认证企业的90天,缩短了3个月;科学设置评定标准,将知识产权视同一般违规案件,所有违规案件均纳入企业信用评定标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