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 曦 通讯员 张柏棋
11月4日,辽宁检验检疫局召开辽宁检验检疫系统质量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国质量(北京)大会精神,提出建立四大责任追究制度,以质量提升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上,辽宁局局长、党组书记崔茂森提出,质量是检验检疫部门的主题、主业和生命线,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把依法治国落实到检验检疫部门的依法施检上来,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要严格工作流程的管理,把质量落到实处;要坚持问题导向,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加强重点、敏感商品和危险品监管;要在辽宁检验检疫部门建立健全四大责任追究制度,即绩效考核制度、责任倒查制度、追究一线人员责任制度和追究领导责任制度,以制度管人。
此前,辽宁局党组中心组先后召开扩大会议,第一时间专题学习讨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精神,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建设一支懂法、知法、守法、公正执法的专业队伍,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要把法治建设作为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依法治局理政和依法管党治党;结合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辽宁检验检疫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
目前,辽宁局通过在全系统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制定完善了《辽宁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成立了法律工作专家组,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开展了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和清理评估工作,共梳理全局有效规范性文件86个,废止15个规范性文件,整理100余项依法行政相关制度,保证了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