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前期内河船舶参与海上运输治理工作的成果,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宁波鄞奉海事处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全面治理内河船舶参与海上运输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和浙江海事局、宁波海事局有关要求,采取“五项措施”继续深入开展内河船舶参与海上运输专项治理活动。
一是加强宣传,通过各类媒体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同时还通过通过签证、现场检查、典型案例、走访调研等方式内河运输船舶经营人、从业人员宣传安全和运输法规,宣讲内河船舶参与海上运输属于违规违法行为,宣传其危害性,督促内河船舶增强守法观念,落实安全责任。
二是严格监管,掌握辖区各码头、浮吊的基本信息,实行24小时巡查执法模式,严把签证等关口,并向辖区内各码头、代理等港航企业函告,严禁参与内河船舶参与海上运输的行为。
三是建立联动机制,联合地方政府等交通主管部门、安监、公安、港航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整治活动,一经发现参与海上运输的内河船舶,立即通报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并责令整改。
四是疏堵结合,鼓励和扶持海船参与海上砂石运输,以市场的手段调节海船参与海上运输航行。
五是严格处罚,对被查实参与海上运输的内河船舶和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8月份以来,该处改变了前期以宣传、警告、签订承诺书后责令返回船籍港等相对柔性执法方式,对查获“浙湖州浚313”等内河船通过现场围堵、协调拖轮等方式一律查扣实施不间断看押。对相关违章行为一律按相应档次的上限进行处罚,对本地装载出运的船舶一律返回卸货,执法强度的全面提升对内河船违法参与海上运输形成了极大的震慑。
作者: 记者 林杨松 通讯员 周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