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海关对辖区内35家中小外贸企业启动特殊类别调整程序,暂予保留A类等级,以帮扶中小外贸企业度难关促发展。
2012年度,由于严峻的外贸形势、成本上升、订单萎缩、利润下降等原因,导致宁波市103家海关A类外贸企业进出口额未达到50万美元或进出口报关单票数未达到3000票。按照海关分类管理办法的规定,这些企业应被海关下调等级至B类。
为促进宁波地方经济的发展,帮扶中小外贸企业,宁波海关通过反复研究,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对本应下调等级至B类中35家符合相关要求的中小外贸企业启动了特殊类别调整程序,暂予保留其A类等级,继续享受A类企业的通关便利措施。
记者 殷浩 通讯员 应奎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