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晏琴 刘倩 通讯员方丽艳
记者从泉州海关获悉,近日,海关总署下发通告,从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海关范围内实施创新观念,优化监管查验机制。通过开展分类查验和查验分流,提高海关监管查验作业效能和口岸通关效率,引导企业守法自律。
通告明确,在实施分类查验方面:海关对经营单位为AA类且申报企业为B类(含B类)以上企业(以下简称“AA类企业”)的进出口货物,除特殊情况外,实施较低比例的随机抽查。在实行查验分流方面: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货物,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在口岸实施查验,对需查验的货物,均由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主管海关在区内实施查验。同时,海关提醒,对抽查中查获AA类企业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被海关立案调查的,海关将对该企业的进出口货物实施连续查验。海关主要通过稽查、核查等方式对AA类企业实施后续监管。
据泉州海关统计,今年上半年泉州口岸经营单位为AA类企业的达到26家,占厦门关区的33.33%。下一阶段,海关部门将进一步优化监管和服务,提高通关各作业环节的工作效能,让诚信守法企业切实享受到高效便捷的通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