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游春亮 通讯员 王源浩
因公司管理存在漏洞,深圳市一快递员竟在三个多月的时间里,先后60余次侵吞公司货款8万余元。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这名快递员邹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今年30岁的邹某于2006年入职深圳市福田区某快递公司,任职业务员,其主要工作职责就是负责上门收取客户让其公司代寄的货物,为客户代收货款后上交公司,并将公司返还给客户的货款转交客户。任职以来,邹某一直兢兢业业,未出现过任何差错。但2009年开始,邹某因为炒股被套,亏损了一大笔钱。为了挽回损失,邹某就想利用自己在公司就职多年获得的信任从公司里“捞钱”。因为业务量大,公司每日代客户收回的货款金额比较大,不能做到账目日结,业务员有时候当天没有返还货款给客户,公司也不能及时追究。邹某就利用这个时间差,将公司交给自己负责的需返还给客户的货款据为己有。2009年10月下旬,邹某第一次侵占了客户的货款,提心吊胆了几日发现公司并没有发现,于是又实施了第二次、第三次…期间,为了尽量避免侵占行为被发现,他还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形式进行掩盖。2012年4月初,邹某怕事情再也掩盖不了,于是关掉手机潜逃。
其潜逃的第二日,就陆续有客户到其公司反映未收到货款,公司经查账,发现从2009年10月下旬至2010年2月初,邹某先后60余次侵占公司款项,每次数百元至数元千不等,累计金额居然达到人民币84000元。
至2012年3月下旬,经快递公司多方辗转寻找和联系,终于找到邹某,邹某亦承认自己的错误,称当时是因为炒股失利才犯下错误,并退回赃款,双方还签订了和解协议书。但是邹某犯职务侵占罪的事实已无法改变。今年2月,邹某被抓获归案。因其认罪态度好,且归还了赃款,与被害人也达成和解,一审法院最终判处其获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