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婕
近日,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昆明地区的8家基本药物中标配送企业进行检查。对2家问题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如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将立案查处。
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药物购销渠道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挂靠、走票等现象,票帐货是否相符;基本药物中标配送企业质量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码是否按时核注核销;基本药物中标配送企业储存运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需冷藏保管的药品冷链管理情况是否符合要求等。
检查结果显示,大部分中标企业均能按照GSP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药品,药品购销渠道规范,票账货相符,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树立企业药品安全为第一责任人意识,以药品质量为前提,落实企业内部管理责任制。但也发现少部分企业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温湿度监控探头存在较大偏差,仓库温度超标,对不合格药品及退货药品的审批程序不完善等。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2家企业,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质量管理松散、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将立案查处,并将情况通报卫生部门,建议取消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送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