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毓松
为加快建设更快捷、更宽松、低成本的通关环境,我省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通关便利化的措施》,就海关、检验检疫、边防检查、海事等部门便利化通关进行了详细规定。
海关:AA类外贸企业可先行办理进口货物验放手续
我省要求海关部门推进服务标准化,在全省范围内基本实现查验执法统一,落实对外限时服务承诺,确保繁忙口岸七天工作制和其他口岸24小时预约加班制落实到位。
海关部门全年查验率控制在海关总署的总体要求范围内,A类及以上企业查验率低于关区平均水平。对进口货物申报价格的真实性、准确性存在疑问的,如无涉证及其他不符合担保条件的行为,在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下,海关可以先行放行货物。
海关还将优化通关作业流程。7月1日起,福州关区全面推广、厦门关区全面启动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直接对企业联网申报的报关单证电子数据进行无纸审核、验放,实现海关、企业全程无纸化通关作业。实施“分类分层”审单模式,实行审单差别化管理,实现诚信企业快速通关。
另外,海关将简化审批手续,落实减费政策。对海关企业分类管理为AA类的外贸企业,可凭企业资信先行办理进口货物验放手续。对进口的中转集装箱货物,如未能提交“未再加工证明”等证明文件的,可以视情采用查验等方法,核实原产地无误后,给予享受协定税率,同时不要求提交“未再加工证明”等手续。对单价、数量有异议的进口货物,允许符合规定的企业缴交税款担保金后放行。
检验检疫:实现即时化移动化
检验检疫部门将对一类、二类管理企业和诚信度高的企业设置最低抽检率,加强风险分析,进一步降低中低风险产品抽检比例,积极帮扶二类、三类企业提升管理类别。
检验检疫部门将创新报检查验放行模式,全面实施检验检疫全流程无纸化改革,推动实施移动检验检疫试点,实现进出口货物查验、放行和检疫处理监管即时化和移动化;探索实施进出口货物多点报检模式,对进出口岸、产地(目的地)在同一检区的进出口货物,允许企业就近选择分支机构进行报检、取证,减少企业往返的费用和时间;率先探索出口免验工作试点,对同一自主知名品牌下的所有出口产品推荐申报免验资格。
检验检疫部门将大力推进口岸集中查验,全面应用电子闸口系统发送查验和放行指令,减少进出口货物等待、二次移箱产生的费用和时间,提高货物放行速度。
检验检疫部门还将优化检验检疫周期管理,肉类产品实验室检测时间控制在8天以内;铁矿砂、铜精矿检测时间正常情况下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
边防检查:闽台直航农产品船舶快进快出
边防部门将为从事交通运输工具出境入境业务代理的单位及人员提供备案服务,对诚信等级较高的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边防检查手续,为企业报检员办理有效期6个月至1年的长期登轮证件。
边防部门将在地方政府配合下,全面推行分区域执勤和“科队合一、分片负责”模式,将边检警力和服务全面前移至港区、码头一线,实现“一体化执勤、一站式服务”。
边防部门还将推行免申报、零散验放模式。从省内边检同一口岸出境后再入境的旅行团,旅行社通过传真、互联网等方式提供入境团表信息,经比对审核确认无误后,无需再次进行旅行团入境预申报,旅行团成员可分散多通道查验,提高旅行团通关速度。简化台湾入闽车辆、闽台直航农产品船舶查验手续,确保快进快出。
海事:粉煤灰、石灰石等减免港口建设费
海事部门将创新保证金担保方式,支持诚信度高的船舶代理公司和港口经营人代收的港口建设费风险保证金采用信用担保、财务担保等多样化担保方式。根据港口建设费有关规定,对船舶载运粉煤灰、机械砂、石灰石等低值运输货物,其港口建设费给予减收或免收。
对于大型船舶和载运油、气、煤等重点物资的船舶,海事部门将确保“抵港即靠、靠好即卸、卸好即离”。对开放水域内未开放的新建码头,在满足安全和防污染的前提下,海事部门将采取“一船一批”的方式,支持和保障国际航行船舶进靠。
海事部门还将对海峡高速客滚船舶实行现场通关服务,所有海事手续实行船边办理,随到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