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海关原副关长徐某,调任淮安海关关长后,利用职务便利,不仅帮助“朋友”成功建立了保税仓储公司,打通开展进出口业务的各个关节,还主动帮助所谓的“朋友”联系业务。在此期间,其先后11次收受贿赂45万元。
2012年6月25日,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15万元。今天,《法制日报》记者从检察机关了解到该案的详情。
帮“朋友”建立保税仓库
2006年5月,徐某调任淮安海关任关长不久,在一次饭局上结识了经营一家小企业的私营业主陈某。此后两人逐渐熟了起来。
2007年年初,陈某在淮安开发区买了块地,准备建保税仓库,开办保税仓储有限公司。但陈某从开发区相关部门得知,开发区早已划出专门地块建设保税仓储,陈某的那块地不在规划的仓储区范围之内。
焦急之中,陈某请徐某出面向开发区领导说情,徐某爽快答应。随后,开发区改变地块规划,同意陈某在其地块上建保税仓库。
为了表达感谢之情,2007年年底的一天,陈某准备了6万元钱和几条名烟送给徐某,徐某客气了两句便坦然收下。2008年春节前的一天,陈某再次送上两万元现金。
给“朋友”提供特别服务
有了徐某的支持,陈某又先后收购了一家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和一家报关公司,这两家公司的每一笔业务,都要经过海关的审批、查验等程序。
2009年的一天,陈某公司要为一家企业紧急出货,但是负责现场查验的海关中层干部杨某却一直联系不上。徐某得知后,以关长的身份狠狠地责骂了杨某,并要求杨某以后为陈某公司办理业务,必须做到随叫随到。此事传出后,陈某公司到海关办理各项业务,再无任何障碍。
在徐某的关照下,陈某公司的物流和报关业务越做越大。为此,陈某一有机会,便会表达自己的心意。2009年4月,淮安海关组织工作人员到云南旅游,陈某立即送上两万元旅游费。2010年2月春节前一天,陈某送了两万元人民币给徐某。2010年5月,徐某儿子结婚,陈某立即送上两万元“红包”。2010年8月,徐某在和陈某聊天时说,准备装修新房,陈某又拿出10万元交给徐某。
为“朋友”主动联系业务
除了帮陈某在办理海关业务上扫清障碍,徐某还亲自出马为其招揽生意。
为拉到更多的业务,陈某多次请徐某和一些涉外企业负责人吃饭。在吃饭的时候,徐某总是夸陈某公司的业务做得好。对此,这些企业老板当然心知肚明,纷纷将业务交给陈某的公司办理。
2008年,淮安海关欲加强对开发区内一大型外资企业相关料件的监管,需要将料件存放到专门的保税仓库。在徐某的关照下,这项业务最终定给了陈某的公司。为此,陈某先后送上12万元人民币。
2010年年底,陈某了解到某公司要进口一批设备,需要代理报关和运输服务。在徐某打招呼后,陈某顺利拿到这笔业务。为此,2011年中秋节前,陈某送上5万元现金。
据检察机关查明:2007年下半年至2011年中秋节期间,徐某在担任淮安海关关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11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45万元,其中先后8次收受陈某贿赂共计39万元。
-沉思录
帮人办事之后,必有“心意”奉上。淮安海关原关长徐某可谓深谙权力寻租之道。扼住权力寻租,必须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如何关?公开是一剂良药。试想,如果每一项业务都公开透明,很多事情可能并不会因一个电话、打声招呼就能解决。
丁国锋 马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