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广东省快递市场管理,保护快递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快递市场健康发展,4月17日,广东省省长朱小丹主持召开十二届3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东省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办法》细化了全省快递服务、快递安全和监督管理等内容,结合广东快递行业实际,对快递管理的重点和难点进行具体规定。
一、《办法》加强了政府对快递行业的扶持力度,明确地方政府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在建设规划、土地使用、融资、车辆通行等方面给予支持,扶持快递行业发展;《办法》强化了与相关政府部门间的协作,特别是在快递市场准入许可、治安案件等的协同处理,共同营造良好行业发展环境。
二、《办法》针对广东省快递市场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规范,对商业特许的主体经营行为、企业暂停经营和节假日服务明确作业要求,还对诚信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以及快递员工的劳动权益保障作出规定。
三、《办法》强化重点环节的规范,提升快递行业服务质量,从服务标准、明码标价、损失赔偿以及对快递收寄、分拣运输、投递各环节具体操作规范等方面进行具体规定,并从科技应用、基本制度建设方面做出规定,推进行业服务质量的提升。
四、《办法》进一步强化快递行业安全监管,明确了人员流动场所的收寄验视规范,对安全监控、用户信息保护进行了细化规定,使之更明确、更具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