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鄢琦 特约记者 谢军 通讯员 廖磊
从4月15日起,长江海事局将进一步提高长江危险品运输的监管力度和科学化水平,对辖区水上运输的主要79种散装危险货物按毒害性、污染危害性和安全风险性分为四类,实施分类跟踪管理。
近年来,长江海事局辖区危险货物运输量逐年增加,且长江沿线城市取水口较多,长江水质的安全直接关系到沿江群众的饮水问题。为提升船载危险货物监管水平,防止船舶重大污染事故发生,长江海事部门将对载运苯、二氯乙烯等16种一类危险货物的船舶实施不间断、全过程动态监管,并结合辖区特点,采取全程维护管理;对载运汽油、烟花爆竹、液化石油气等25种二类危险货物的船舶实施航行过程动态跟踪;对载运氨水、硫酸、原油等19种三类危险货物的船舶实施桥区、坝区、一类监管区、弯曲浅险航段等重点水域跟踪;对载运食用油、柴油等19种四类危险货物船舶实施动态报告制度,督促进出辖区船舶主动报告船舶基本情况及动态。
在码头管理方面,海事部门将对装卸一类、二类危险货物的码头,分别进行每三个月和每半年至少一次的安全检查;对装卸三类、四类危险货物的码头,进行每年至少一次的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