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检验检疫部门已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计收费标准。
据佛山检验检疫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计收费标准下调后,货物检验检疫费由原来的分别按货物总值的1.5‰、1.2‰分别计收,降为按货物总值0.8‰一次性收取。据初步估算,执行调整后的检验检疫计收费政策后,2013年,佛山检验检疫局辖区内将为进出口企业减免检验检疫费约2300万元人民币,受益企业近两千家,佛山外贸交易量较大的机电设备、纺织产品和金属材料产品等经营企业受益明显。
佛山检验检疫局为了更好地执行新计费标准,及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新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的要求计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用。及时将相关文件等在门户网站、申报大厅处向出入境关系人公示、宣传,公布业务咨询和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通讯员 张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