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吕凌夷
自7月5日起,福建检验检疫局试点实施多点报检模式。5个月来,试点企业福建捷联电子有限公司积极应用该模式,选择“家门口”的福清检验检疫局申报自福州机场口岸、福清江阴口岸及马江口岸入境货物500余批。
多点报检模式是继福建口岸推出进出境通关单无纸化、直通放行等通关便利化措施后,在通关便利化方面推出的又一惠企举措。据悉,按规定,企业出口货物应首先向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入境货物应首先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而实施多点报检模式后,企业可以就近选择福建检验检疫局任何一个分支机构,办理出入境货物报检和放行手续,无需往返口岸和货物目的地两地办理报检手续。
多点报检模式已顺利实施4个月,试点企业福建捷联电子有限公司积极应用该模式,选择“家门口”的福清检验检疫局申报入境的货物。据统计,该企业实施多点报检后,自福州机场口岸入境的货物已有507批、货值699.40万美元,为企业节省了大量的时间、费用和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