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是为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13号)精神,针对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制定的实施细则。
《意见》要求各地有关部门在切实抓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办发〔2011〕38号)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民间资本投资物流领域的支持力度,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第三方物流服务领域,加快形成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物流领域的管理体制,为民营物流企业创造公平规范的市场竞争环境,鼓励民营物流企业做强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