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林晖
记者从海关总署获悉,中瑞海关AEO互认合作项目日前正式启动实施,将推动两国经贸合作提升到新的高度。
AEO制度,即“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是海关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对信用状况、守法程度和安全措施良好的企业实施认证认可,并给予优惠通关便利的制度,是当前国际贸易体系和各国海关管理中最先进的贸易便利化措施之一。
为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两国经贸合作,中瑞两国海关自2015年初启动了AEO互认谈判。双方先后在中国北京、瑞士伯尔尼等地举行了三轮谈判,完成了AEO制度比对、企业实地认证评估、便利措施适用和IT数据交换等多项议题的磋商,就实现AEO互认合作及具体安排达成了共识,最终于2017年初如期签署。互认实施后,中国的海关高级认证AEO企业出口到瑞士的货物,可享受瑞士海关给予本国认证企业同等的通关便利。
根据中国海关已经同其他国家或地区签署的互认统计,AEO企业较非AEO企业通关平均查验率降低约70%,通关速度提高50%以上,有效降低企业港口、保险、物流等贸易成本。在当前外贸严峻复杂形势下,AEO互认将为企业“走出去”和拉动外贸增长发挥重要助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