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稳步推进外汇管理领域改革,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未来,外管局将研究出台既利于外汇收支平衡,又符合改革方向的措施,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同时,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统计监测和分析,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保持外汇市场稳定。
“面对当前挑战,我们应该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继续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国家主席习近平在9月3日举行的二十国集团(G20)工商峰会开幕式上明确指出了开放对世界经济的重要意义。
日前,记者从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的外汇管理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外管局稳步推进外汇管理领域改革,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多措并举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副司长徐卫刚表示,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外管局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一是综合施策,便利贸易投资活动。今年4月,外管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真实性审核的通知》,内容包括简化A类企业收结汇手续、明确货物贸易离岸转手买卖单证审核要求等9项措施。
二是统一并简化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今年6月,外管局发布了《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全面实施外债资金意愿结汇管理,统一境内机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意愿结汇政策。同时,对资本项目收入的使用实施统一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大幅缩减相关负面清单,进一步满足和便利境内企业经营与资金运作需要,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
三是完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管理。今年3月,外管局发布了《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6年版)》。《业务指引》更新和整合了现有间接申报规范性文件,完善了间接申报统计制度体系,同时配合银行业务创新,及时对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明确和规范,便利了企业和银行的申报工作,降低了企业成本。
综合施策扩大资本市场开放
徐卫刚指出,在扩大对外开放方面,外管局从三方面推进了重点领域的改革:一是推广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今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扩大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的通知》,面向27家金融机构和注册在上海、天津、广州、福建四个自贸试验区的企业,扩大本外币一体化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今年4月末,外管局配合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自今年5月3日起,将本外币一体化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扩大至全国范围内的金融机构和企业。政策的实施增加了境内市场主体特别是中资企业的融资渠道,有助于降低融资成本,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更好地服务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二是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今年5月,外管局发布了《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内容包括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实行登记管理,境外机构投资者应通过结算代理人办理外汇登记;资金汇出入币种基本一致,投资者汇出资金中本外币比例应保持与汇入时的本外币比例基本一致,上下波动不超过10%等。截至目前,已有超过30个境外机构或产品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完成备案。
三是改革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管理制度。今年2月,外管局发布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进一步放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额度限制,简化审批流程。相关政策实施后,市场反映良好。截至8月底,共有270家QFII机构获批814.78亿美元额度。9月初,人民银行和外管局发布了《关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提高了对RQFII和QFII机构外汇管理的一致性,推动境内金融市场开放。“未来,我们将继续按照‘十三五’规划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五中全会的要求,兼顾便利化和风险防控,一方面锐意改革,继续简政放权,研究出台既利于外汇收支平衡,又符合改革方向的措施,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另一方面,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统计监测和分析,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保持外汇市场稳定。”徐卫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