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当地时间8月27日周四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及台湾地区冷轧不锈钢扁平材征收反倾销税做出终裁,其中对中国大陆资源征收税率为24.4%-25.3%,对台湾资源征收税率为6.8%,周五生效。3月底,欧盟对中国大陆资源初裁反倾销税为24.3-25.2%,对台湾资源初裁反倾销税为10.9%-12%。
据悉中国大陆地区山西太钢、天津太钢天管不锈钢有限公司最终将被征收24.4%的反倾销税;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宁波奇亿金属有限公司、天津联发精密钢铁公司以及江苏张家港浦项不锈钢有限公司等将被征收24.6%的反倾销税;其他公司将会被征收25.3%的反倾销税。对台湾地区,嘉发实业工厂股份有限公司将被免于征收反倾销税,而其他钢厂将会被征收6.8%的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