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新疆塔克什肯口岸已进口焦煤14万吨,焦煤进口已成规模化、常态化,塔克什肯口岸也成为全疆最大的进口焦煤口岸。
7月20日,时值肉孜节放假期间,新疆蒙科能源公司位于塔克什肯口岸的洗煤厂却是一番热火朝天的场景,一辆辆装载着进口自蒙古国焦煤的大货车正井然有序进行着卸煤作业。
“今年上半年,我们公司已进口蒙古国焦煤14万吨,7月份5万吨进口合同也已完成三分之二,全年进口30-40万吨焦煤计划有望提前完成,感谢阿勒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真诚帮扶。”新疆蒙科能源公司洗煤厂负责人说。
2015年1月1日《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实施,规定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商品煤,不得进口、销售。
“煤炭是大宗资源性商品,是重要的战略物资,关乎整个国家的经济安全。”新疆阿勒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组书记、局长阿玛太介绍,前2015年前三个月,新疆阿勒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就对检出氟不合格的6批次来自蒙古国的进口焦煤依法退运出境。
新疆阿勒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主动向煤炭进口商、使用企业宣贯《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引导企业进口优质焦煤,要求企业在进口合同中确定《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指标要求、拒收条款、退货责任条款,对质量低劣的国外焦煤慎重签订进口协议,严格进口煤炭存储、运输等环节的批次管理,防止污染。此外,该局在口岸建成了煤炭检测室,使进口煤炭检验周期从原来的30天缩短到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