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对全国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特别是推动文化出口工作作出了全局性部署。今日本版特推出专题,回看一年来我国文化贸易的发展之势,以期对《意见》的进一步贯彻实施提供借鉴,进而助推我国文化贸易发展。
去年3月17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
文化部有关人士在此前召开的发布会上表示,一年来,对外文化贸易促进工作初见成效,接下来,文化部将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积极作用,形成以政府宏观管理、中介组织服务协调、企业自主经营为特征的文化贸易运行机制,构建以平台、基地、渠道网络为支撑的文化贸易促进体系。
促进工作初见成效
据介绍,在过去的一年里,文化部从优化政策环境、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建立政府间文化产业和文化贸易合作机制、进一步开拓海外文化市场等四个方面,积极落实《意见》精神。
在优化环境方面,文化部积极参与了《意见》的起草工作,并加入成为商务部牵头成立的对外文化贸易工作联系机制成员单位。机制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对外文化贸易工作进入了统筹协调的新阶段。
目前,以演艺、数字内容、学术研究为核心的国家级公共服务平台也初步建成。这一平台旨在调动行业协会和相关研究机构力量,为文化企业走出去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促进北京、上海、深圳三个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继续发挥公共服务平台和先行先试作用,使周边地区文化资源和海外市场有效对接,以参加展会、举办推介会、推动海外投资合作等多种形式,逐步提高中国文化产品、服务和投资的海外市场占有率。
据文化部外联局(港澳台办)局长谢金英此前曾透露,根据文化部总体规划,今后我国将逐步建立一批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围绕文化产品进出口贸易、文化品牌企业集聚、文化贸易金融政策试验、文化产品展览展示推介、文化贸易经营人才培训等相关业务展开基地建设。
此外,文化部还与多国政府建立了政府间文化产业和文化贸易合作机制。与韩国、欧盟、南美洲等国家和地区在对口交流、政策互利、信息共享、产品流通、资本运营等领域开展深入合作。
构建文化贸易促进体系
尽管如此,行业人士普遍认为,目前我国对外文化贸易还处于起步阶段,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文化产品和服务存在同质化、成本高的问题,在国际市场上影响力不够,品牌建设和推广亟待加强;二是具有跨国经营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文化企业的数量和体量有待扩大,独具中国特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效应的走出去中小文化企业也未形成规模;三是我国文化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欧美和周边地区,而在非洲、拉美等地区,我国文化产品特别是文化服务的国际市场占有率还偏低;四是缺少了解国际形势、谙熟国际市场规律、对国际文化传播有研究的专门人才和专门队伍。
那么,接下来,应如何继续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
在谢金英看来,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构建国际贸易合作体系,建立健全双边、多边政府间文化贸易对话机制,引导行业间、企业间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国际文化贸易规则的制定,促进文化贸易发展方式、经营模式与国际接轨;二是提升政府管理能力,充分发挥地方政府文化厅(局)、驻外文化处(组)及驻外文化中心的作用,强化统筹规划指导,投资信息共享、重点项目整合和贸易统计分析职能;三是搭建公共服务平台,针对演艺、数字内容、艺术品及授权产品、工艺美术品、文化旅游、创意设计等文化贸易核心领域,完善学术研究、人力资源、品牌策略、法律援助、信息服务、投融资等支持机制;四是拓展海内外文化市场战略布局,依托国家对外文化基地,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民间资本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扶持推进海外文化贸易促进中心、境外文化贸易合作区建设运营,内外联动促进文化贸易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