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记者从郑州海关了解到,截至2014年12月31日,郑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项目(简称“E贸易”)监管进出口商品总值累计达到10718.03万元,突破亿元大关;征收税款931.36万元。其进出口商品主要包括化妆品、母婴用品、保健食品等,商品主要来自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出口商品主要包括固态硬盘、手机壳、网络摄像机等,商品主要销往英国、美国、法国、俄罗斯联邦、巴西等国家。
据悉,2012年5月,在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的牵头组织下,经过层层评审,选出了杭州、宁波、上海、重庆、郑州5个国家级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郑州市获批的“E贸易”于2012年9月正式启动。
记者 马连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