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9月7日发布的2014年第60号公告显示,自2014年9月8日起,终止对原产于俄罗斯、日本和韩国的进口丁苯橡胶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
2009年9月7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62号公告,决定自2009年9月8日起,继续按照2003年第49号公告,2005年第81号公告,2006年第65号公告、第68号公告和2007年第86号公告,对原产于俄罗斯、日本和韩国的进口丁苯橡胶实施反倾销,实施期限为5年。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4-9-11 14:49:00 商务部网站
商务部9月7日发布的2014年第60号公告显示,自2014年9月8日起,终止对原产于俄罗斯、日本和韩国的进口丁苯橡胶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
2009年9月7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62号公告,决定自2009年9月8日起,继续按照2003年第49号公告,2005年第81号公告,2006年第65号公告、第68号公告和2007年第86号公告,对原产于俄罗斯、日本和韩国的进口丁苯橡胶实施反倾销,实施期限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