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商务部围绕服务贸易促进平台建设、政策体系完善、重点领域促进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推动我国服务贸易快速、健康发展,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新亮点和重要增长点。
服务贸易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是服务贸易快速发展。2014年1-5月,我国服务进出口总额达2376亿美元,同比增长14.5%。其中,服务出口941亿美元,同比增长15.9%;服务进口1435亿美元,同比增长13.6%。预计上半年,全国服务进出口总额将达到2850亿美元左右。高附加值服务进出口快速增长。1-5月,电影音像、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利权使用费和特许费、咨询服务进出口同比分别增长88.9%、50.8%、31.2%、27.7%和19.9%。服务贸易逆差增幅呈收窄趋势。1-5月服务贸易逆差494.5亿美元,同比增长9.4%。但由于前五个月服务出口增速近年来首次超过服务进口增速,逆差增幅呈现收窄趋势。
二是服务贸易成为对外贸易新的增长点。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服务贸易规模快速扩大,服务贸易在对外贸易中的比重持续攀升,2011、2012、2013年占比分别为10.3%、10.8%、11.5%,今年1-5月,占比达到12.4%,比上年同期提高1.4个百分点。今后一段时期,服务贸易规模有望保持较快增长,增速将继续快于货物贸易,2015年将超过6600亿美元,2020年将突破1.2万亿美元。
三是服务贸易已经成为解决大学生就业的重要渠道。服务贸易对拉动就业尤其是大学生就业的贡献十分显著。据测算,2009-2011年,我国服务贸易每年分别带动大学生就业184万人、209万人和211万人。截至今年5月底,我国仅服务外包就吸纳从业人员561.9万人,其中2/3是大学生。
多举措促进服务贸易发展
一是完善服务贸易支持政策。将“支持服务贸易发展”作为稳定外贸增长的重要内容,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9号)中提出了支持服务贸易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和便利化政策,并会同相关部门积极落实。推动“营改增”行业扩围和服务出口零税率、免税政策的落实。指导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服务贸易重点项目建设和服务出口的支持力度。起草加快服务贸易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重点服务出口领域指导目录。
二是推动服务贸易重点领域发展。推动出台《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国发[2014]13号),并牵头细化分工落实方案,推动各项优惠政策落地,筹建对外文化贸易部际工作联系机制,会同中宣部、财政部等部门发布2013-2014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并给予资金支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复函》(国办函[2013]33号),推广苏州工业园区放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条件试点政策,出台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和利用出口信贷支持企业承接国际服务外包的政策,加大财政资金对服务外包发展的支持力度,研究制定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积极落实技术出口贴息政策,推动成熟的产业化技术出口。
三是加强服务贸易促进平台建设。成功举办第三届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以下简京交会),不断提升京交会的国际化、专业化和市场化水平,来自117个国家和地区的15.3万人次参展参会,意向签约额818.3亿美元。引导扶持上交会、文博会、软交会、重庆高峰会、中韩技术展、中国(香港)服洽会等洽谈交易会发展,初步形成以京交会为龙头,以各专业展会为支撑的服务贸易展会格局。积极落实同印度、新加坡、英国等国家签订的双边服务贸易合作协议,推动相关部门和企业开展务实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