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质检总局发布公告,7月1日起,《中国-冰岛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企业即时可申请签发优惠原产地证书,享受税收优惠。
中冰自贸谈判于2006年12月启动,2013年4月15日两国政府在北京签署《中国-冰岛自由贸易协定》,该协定是我国与欧洲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诸多领域。
根据该协定关税减让方案,中冰双方将共同对近96%的税目逐步实施零关税。冰岛对从中国进口的所有工业品、水产品及大部分农产品实施零关税,这些产品占中国向冰岛出口总额的99.7%。
有关人士分析,虽然目前输往冰岛货物总金额不高,但是冰岛“身后”的欧盟却是温州最重要的贸易伙伴之一,温商或可依托冰岛这个“跳板”有效规避欧盟各种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及反倾销措施,扩大对欧盟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