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今天推出14项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服务创新制度,并将于5月1日前后和6月30日前分批推广实施。
据上海海关党组成员、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工作组主要负责人张华鲁介绍,在5月1日之前和5月1日起推广实施的7项制度是:先进区、后报关制度,区内自行运输制度,加工贸易工单式核销制度,保税展示交易制度,境内外维修制度,期货保税交割制度和融资租赁制度。5月1日后至6月30日前分批推广和实施的7项制度是:批次进出、集中申报制度,简化通关作业随附单证制度,统一备案清单制度,内销选择性征税制度,集中汇总纳税制度,保税物流联网监管制度和智能化卡口验放管理制度。
海关总署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司司长张皖生说,此次海关监管服务制度创新,是海关总署授权上海海关,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范围内结合区内企业实际需求展开的,今后还将有更多创新制度出台,预计各项创新制度到位后,将大大提高自贸试验区贸易便利化水平。
张皖生说,下一步,海关将加快对14项制度化措施进行总结评估,及时把已经成熟的政策推广到全部特殊区域甚至具备条件的全国其他地区,全面促进特殊区域政策的完善和功能的拓展,使特殊区域的优势得到更大发挥,更加有力地助推我国外贸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