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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对台湾地区观光旅游业的影响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4-4-15 10:34:00 中央日报网络报

导读:台湾地区旅游产业在服务贸易开放的策略上总体目标是希望两岸旅游产业携手合作,共创产业荣景。

  台湾地区旅游产业在服务贸易开放的策略上总体目标是希望两岸旅游产业携手合作,共创产业荣景。

  自2008年开放大陆一般民众来台旅游起,整个观光市场蓬勃发展的趋势,每年都是以突破一百万的门坎在上升,到2016年突破一千万人次应该是可以预期的,而其中大陆游客更是占来台游客总人数约有3成。同时更发现到:由于观光旅游产业的带动,使得投入的百行百业均蒙其利,造成观光产业总收益占GDP的比率也逐年上升。因此,大家都对台湾未来的观光旅游业发展前景相当看好,2011年观光外汇产值约3260亿元(新台币,下同),成长了18.16%;2012年观光总收入更达到6184亿元。马英九也曾说到: “在台湾观光史上从未有如此数量庞大的外来观光客,这对于台湾软实力的增加、观光收益的成长及与外界的互动交流都有正面价值,值得人们珍惜!此外台湾的观光产业不能只靠美食、美景也要靠美德,让外国观光客一来再来才是永续经营之道。”因此,如何让台湾的观光旅游能发扬光大,永远当起火车头的重责大任?且在台湾经济要创造更好的绩效上,分别担任各种商品的通路、各种行业及国际间交往的平台、各种产业与人流、金流间融合的媒介 ,已经成为是各界关注的重要课题。

  “与世界连结,参与全球经济整合活动”是台当局对外经贸政策之主轴,而其中最重要的策略就是推动与世界各主要经济体(包含大陆)分别签定区域贸易协议(Regional Trade Agreement,简称RTA)。尤其现在的两岸关系渐趋和谐,并也都深切体认“在庞大国际竞争势力下,合则两利!”因此,目前积极推动两岸签署经济合作的协议来促进台湾经济持续对外开放,让海外投资人带来更多商机与创新经营模式,扩大市场规模,将更有利于本土经济的多元发展。在衡量台湾过去所建立的基础和现实条件下的优劣势之后,选择优先签定两岸的服务贸易协议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其实,早在多年前,台“交通部”就已经看到台湾将面临没有矿产资源,而传统产业又早已向外转移,唯有靠观光旅游等相关连的服务产业来积极发展以弥补经济收益缺口的这一个趋势。但是,面对快速成长的旅游人次是又惊又喜! 因为台湾长期来讲,国际观光市场的胃纳量只有在三百万左右,这等同要在很短时间增加三倍的观光人次的接待能量,深怕服务质量无法让游客满意而产生反效果。因此曾提出呼吁及研拟各种配套方案,目的就是希望相关产业界能够注意本身能量及质量的扩充与提升,这中间流程都需要有很多的调适与机制的建立,也更需要各行各业的同步成长;并期盼台当局在台湾建设、资金运作、产业管理和两岸法规上的运作也能更有效率、更务实积极的配合。因此我们很乐意的看到:台当局为求能创新与突破来带动已开发的经济,而进行两岸进一步的协商和产业策略运用的调整。为恐先开放商品贸易会让更多商品进口而致取代国产品,进而造成岛内生产量的萎缩,就业率的下降。所以乃优先选择服务市场的开放,希望外资在有限度开放的情况下,前来设置新企业,创造新产值与新就业机会,所以与观光旅游业有直接关联的航空产业、会展产业、运输产业、餐饮产业、旅馆产业、游乐园及主题乐园、海运业等都被列入考虑及相继研定配套办法。

  当然,针对不同产业的特性,其办法也各有异同之处。其中就旅行社及旅游服务业来看几乎是台湾地区占了极大优势,资将重点分析如下:

  1. 开放陆资可来台独资、合资或合伙经营,但限制陆方可设立的商业据点总计仅3 家。

  2. 经营范围限居住于台湾的自然人。

  3. 在台湾的旅游活动采循序渐进,逐步开放。

  4. 陆方允许台湾业者可前往设立旅行社,家数不限。

  5. 岛内业者在大陆投资门坎降底且无年度营业总额的限制。

  以上措施一则可以活络岛内的旅游市场,推动产业转型及调整产业体质;再者,因观察岛内旅游业务真正交旅行社承办者仅占4%,因此就算陆方过来设置公司影响也不大。但是岛内业者却可借机展现实力及凭借丰富专业的操作经验和国际关系,可以推而广之,在大陆一年30亿国内旅游人次及近一亿出国人次的旅游市场上大展身手。 

   当然,在台当局深入与业界多次举办的公听会上,我们也收集到观光旅游所有相关产业的业者所提出来的疑虑和问题。尤其以第七场和第八场公听会所反映的最为直接与激烈!可是加以整理解读,最让他们恐惧的是怕:一旦门户开放后,陆方会侵门踏户而渗透至各行各业,甚至认为日久天长还会让台湾的居民改变思想。这些想法简直让人啼笑皆非!难道对自己如此没有信心? 难道有关主管机构没有想妥管理机制和防范措施吗?即使在当年的台湾人民与大陆人民关系条例中,也有对大陆人士来台身分的取得和从事的职业,甚至参加公职考试和组织政党都有规范在啊!所以各行各业的主管单位站在保障本地公民的就业及生存权上,当然也是会有设立企业和用人的门坎的。再说一个行业有一个行业的专业及自行建立的操作机制和固定拥有的客户群,除非自己拱手让人,否则应是越战越勇,越具挑战性!越有商机!何况台湾旅游业界的各种组织都很健全,行业间的互助互利和保护措施可以称得上是所有行业之冠,又何惧之有?何况在后续因应及辅导计划中已分别就下列层面拟出办法:

  1. 法规面:订定陆资旅行社管理办法以完备审查。

  2. 管理面:陆资旅行社加强管理,如逾越经营范围或超出开放原则将即依法裁处。

  3. 辅助计划:将就建立品牌、优惠贷款、奖励制度与专才培训、服务质量提升等措施并重。

  总而言之,旅游产业在服务贸易开放的策略上总体目标是希望两岸旅游产业携手合作,共创产业荣景。唯有市场开放可以增加更多元的合作契机,逐步走向双向交流与产业融合,使整体大中华旅游经济圈的产业链及上下游之间建立更紧密的关系,也使观光旅游产业的市场更扩大。增加企业规模化和竞争力,可以迎战国际挑战;更因有服务好两岸居民的优势条件和更便捷迅速的管道,让所有业者互利双赢,也必可让台湾在地经济突飞猛进。(作者沈冠亚 中华两岸旅游产学发展协会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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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两岸,服务贸易协议,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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