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吕斯达)根据质检总局和也门标准计量与质量控制组织签订的谅解备忘录,自2014年6月1日起,也门进口监管部门将凭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CIQ)签发的装运前检验证书办理中国出口也门工业产品的验证放行手续;同时,从本月起,我国检验检疫部门对出口也门的工业产品开始实施装运前检验。
据悉,也门成为继塞拉利昂、埃塞俄比亚、埃及、伊朗和苏丹之后,第六个由我国检验检疫机构实施出口产品装运前检验的国家。
根据该谅解备忘录,进口商如不能提交我国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装运前检验证书,也门标准计量与质量控制组织有权退运该批货物。有关部门提醒相关生产企业等提前做好准备。